近日,全省社會保險工作會暨養老保險工作座談會透露,《關于解決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障等遺留問題的實施辦法》已經開始實施,今年內將解決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障等遺留問題,其中超齡參保人員、未參保集體企業職工、其他未參保人員... 想要了解更多關于云南年內將解決四類人員養老保險哪些問題的知識,請看下面的介紹。
即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有繳費能力的適用人群可在此期間申請參保,堅持自愿補繳原則;沒有繳費能力的人則將逐步納入今后的城鎮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據介紹,“超齡參保人員”個人可一次性補繳15年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納入基本養老保險,從辦理一次性補繳15年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次月起享受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未參加集體企業職工”和“其他未參保人員”可以自謀職業人員身份辦理參保;“中斷繳費人員”可補繳中斷繳費期間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鏈接:四類人員包含哪些人
超齡參保人員
凡具有本省城鎮戶籍,已達到或超過法定退休年齡,曾經與城鎮集體企業建立勞動關系或形成事實勞動關系以及有過其他就業經歷,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或參加過基本養老保險但無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
未參保集體企業職工
本實施辦法執行期內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城鎮集體企業職工。
其他未參保人員
本實施辦法執行期內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與國有、集體企業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或從機關、事業單位離職從事自謀職業,1995年10月以后尚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
中斷繳費人員
本實施辦法執行期內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1995年10月以后參加了基本養老保險但從事自謀職業期間有中斷繳費記錄的人員。
繳費方式
超齡參保人員一次性補繳次月可領養老金
“超齡參保人員”可一次性補繳15年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納入基本養老保險。在領取養老金時,“超齡參保人員”從辦理一次性補繳15年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次月起享受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該類參保人員由戶籍所在地縣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辦理參保手續及待遇審核發放。
關于這些問題的資料,小編就整理到這里,希望能夠對您有所幫助。
近1個月點擊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