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不少市民咨詢怎樣才能享受生育津貼,南寧市社會保險事業局表示,生育津貼是指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想要了解更多關于南京生育津貼的支付期限的知識,請看下面的介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六條之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一是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
二是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
三是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貼的支付期限
生育津貼的支付期限一般與產假的期限相一致,《社會保險法》規定了三種情形:
一是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產假是指女職工在分娩前、分娩中和分娩后的一定時間內所享有的假期,產假主要作用是使女職工在生育時期得到適當的休息,增進、保護產婦身體健康,逐步恢復工作能力及料理個人生活的能力,并使嬰兒得到母親的精心照顧和哺育。根據國務院相關法規規定:法定正常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假期15天,產后假期為75天。難產、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原勞動部發布的《關于女職工生育待遇若干問題的通知》中還規定,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的,產假為15-30天;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的,產假為42天。國務院決定,法定正常產假由90天延長至98天。
同時,生育女職工在享受正常產假的情況下,還可以享受晚育假。晚育,就是適當推遲婚后初育的年齡,即婦女24周歲以上生育子女的,對此,《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獲得延長婚假、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已婚女職工在24周歲以上生育第一胎的,增加產假14天,同時給予男方護理假10天;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另增加產假20天。無論是正常產假還是晚育假,生育女職工均可享受生育津貼。
二是計劃生育手術休假。計劃生育手術是指公民為實行計劃生育而采取的避孕、節育和補救措施。公民在進行計劃生育手術時,身心不可避免地受到不同程度損害,有的還可能因為手術操作不當而引起手術并發癥,理應得到國家的經濟獎勵和補償,根據《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放置宮內節育器,手術后休息2天;取出宮內節育器,手術后休息1天;輸精管結扎術休息7天;單純輸卵管結扎手術后休息21天,產后結扎輸卵管,按產假另加14天。
三是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貼支付標準
生育津貼支付的標準,一般有以下4種情形,一是按照女職工生育前工資標準支付;二是按照本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三是按照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計發;四是按照社會平均工資標準計發。根據南寧市人口與計劃生育相關政策規定,女職工生產、自然流產或終止妊娠的,在法律、法規規定的產假期間,以其生產、自然流產或終止妊娠當月所在單位繳納生育保險費的人均月繳費基數為標準按月發給生育津貼,不足1個月的日歷天數計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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